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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武汉大学珞珈学院“十佳教师”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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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,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,迎接十周年校庆,学校决定开展武汉大学珞珈学院“十佳教师”的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评选条件

1 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。治学严谨,教风端正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
   2 、受聘于我校教学岗位的正式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(在校任教满 2 年及以上),教学工作量饱满,教学效果好,受到同行和学生好评。

   3 、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,认真研究教学方法,取得较好成绩。对学科和专业建设贡献突出。

   4 、在实验室建设和实践教学中成绩突出,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做出重要的贡献。

   5 、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,积极承担科学研究工作,学术造诣较高。

二、  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

(一)单位推荐(430-510

“十佳教师”由各学院及教学单位负责选拔、推荐,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名额如下:

   管理学院      3     电机学院     3

   电子商贸学院  2     计算机学院   2

   电气工程学院  2     外语学院     5

   传媒学院      2     公共课部     3

各学院在510前将推荐教师的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十佳教师申请表》交教务处。

(二)学生网上投票512-522

学校将各教学单位推荐的22名候选人信息发布上网,接受学生投票。依据学生投票结果,拟定“十佳教师”人选,并予以公示。

    (三)公示期满后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表彰。

    注: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十佳教师申请表》(请在教务网站自行下载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武汉大学珞珈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4月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