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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十佳晴川学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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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,学校将迎来更名揭牌和校庆十周年庆典。为了树立先进典型,激励广大晴川学子奋发成才,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向十周年校庆献礼,经学校研究,决定开展“十佳晴川学子”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彰显“矢志不渝,克难奋进”的校园精神,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:

1.学习成绩优异,获得国家奖学金;

2.科研发明方面表现突出,在“挑战杯”竞赛、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;

3.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服务,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;

4.学以致用,勇于开拓进取,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具有示范作用;

5.主持正义、见义勇为,在建设和谐校园方面表现突出;

6.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;

7.在逆境中顽强拼搏、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;

8.甘于奉献、能力突出、素质过硬、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;

9.爱国爱校,乐于助人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
10.在其它方面对学校有突出贡献。

三、评选步骤

第一阶段:学院推荐(4月10日-5月4日)

各学院在做好学生申请和班级推荐工作的基础上,评审推荐2-3名候选人。

第二阶段:学校评审(5月6日-5月30)

1.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通过广播、网络、官方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,介绍与宣传十佳学子候选人事迹,并于5月22日前组织广大师生和校友开展投票活动;

2.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并结合师生投票结果,拟定“十佳晴川学子”(其中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%)人选并予以公示;

第三阶段:表彰

公示期满后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,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,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。

第四阶段:事迹报告会

举办“十佳晴川学子”先进事迹报告会,展示优秀学子风采,在校园形成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.各学院要广泛发动,认真组织,在校园形成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;

2.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评选结果真实有效;

3.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5月4日以前填写“十佳晴川学子”登记表(见附件),并提供个人主要事迹(300字以内)和生活照一张,充分利用校园官方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十佳学子先进事迹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4月7日